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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5-26 来源:交通局

伊交纪发〔2017〕1号

关于严明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
各交通运输(分)局,局直各单位,公路处、运管处直属各单位,汤伊公路建设指挥部、道路运输场站建设指挥部,局机关各部门:

端午节将至,公车私用、收受节礼、公款旅游等“节日病”进入易发多发期。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整治“四风”之害,特重申如下纪律要求:

一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、探亲访友、娱乐购物等活动;

二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;

三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四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、礼品、购物卡等;

五、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;

六、严禁公款吃喝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

七、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。

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,做到令行禁止。市局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对违规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、问责一起,全力营造廉洁过节、文明过节、清爽过节的节日氛围。

市局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:04583976103

13766727970、13945884433

举报邮箱:ycsjtjjw@163.com

中共伊春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7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