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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1-20 来源:交通局

各交通运输分局,局直各单位,公路处、运管处所属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,确保全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、幸福平安的节日,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扎实做好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。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、省市委会议精神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组织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。着力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切实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职工身边,真正做到解民忧、暖民心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,深入基层一线、深入职工家中,切实为生产生活困难、迫切需要帮助的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。

二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。一是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。重点检查“道路运输安全年”活动开展情况、“两客一危”(即客运班车、旅游包车、危险品运输)车辆安全监管、“安全带—生命带”行动开展情况等。加强对车辆和乘客的安检工作,各级客运站严格安全管理,加强“三品”检查,坚持“三不进站、六不出站”,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,确保不发生大小责任事故。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,深入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重点打击“黑车”等非法营运行为,加大中心城区重点地段、重要时段执法检查力度,重点整治出租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不打计价器、拒载、乱涨价等行为。

二是抓好公路养护管理。做好春运期间日常养护和除雪保畅工作,密切注意冬季天气变化情况,提高降雪阻路及影响公路安全通行情况的防控处置能力。进一步加强防滑料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,做好各类抢通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调派工作,确保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情况,人员物资迅速到位、有效应对。及时清理路面积雪抛洒防滑料,按清雪时限完成公路保通工作。采取设置警告、警示标志等措施,提醒车辆减速慢行,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无阻断现象,保证公路安全、整洁和畅通。

三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加大接访下访力度,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加强对敏感节点和重点环节的防范和管控,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。运管处、伊春区交通分局、乌马河交通分局要密切关注出租车个人经营权上访、出租车运营范围上访等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应对,化解矛盾。

四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严防各类“节日腐败”。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各项规定,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深入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精神,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严肃查处,坚决防止反弹。要带头崇廉拒腐,树立良好家风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;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和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规定使用公车,等等。

五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处置工作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要严格执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报告制度,外出时要保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。要严格遵守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的各项要求,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,对因迟报、瞒报、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,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,市局将严格督促检查,确保社会和谐稳定、人民幸福安康。

中共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办公室

2017年1月20日

中共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办     2017年1月20日印发